126万
13044元/㎡
拍卖开始时间 2021/02/19 10:00
拍卖结束时间 2021/02/2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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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法院评估价 157万
市场评估价 -万
保证金 25万
税费 1万
建筑面积 96.78㎡
楼层 4
小区 荔城花园
小学 - -米
轨道交通 - - -米
位置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422号荔城花园7幢404房
购买价格参考
目标价
149.91万
风险价
153.07万
收益空间
31.56万
交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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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价值
法院公告
标的调查表 | ||
标的名称 |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422号荔城花园7幢404房 | |
标的坐落 |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422号荔城花园7幢 | |
权属人 | 何文娟 | |
登记字号 | 18登记12411641 | |
标的基本 | 建筑面积 | 96.78平方米 |
套内建筑面积 | 78.5平方米 | |
建筑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
房屋用途 | 住宅 | |
装修情况 | 有装修 | |
电梯情况 | 有 | |
使用情况 | 不详 | |
有无钥匙 | 无 | |
标的权属 | 是否确权 | 是 |
共有权人情况 | 无 | |
权利限制 | 查封情况 | 法院查封 |
抵押情况 | 有抵押 |
以上信息由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现场调查所得。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第1次)
[2021年第3期]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2月19日10时至2021年2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422号荔城花园7幢404房,(登记字号:18登记12411641,预售证:20080053;建筑面积:96.78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78.5平方米;登记产权人:何文娟,房屋用途:住宅,房屋性质:商品房,抵押状态:持证抵押;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76年4月19日止; 详细信息见附件评估报告;若房屋实测面积与查册面积不相符,以实际测量面积为主)。
起拍价:1262476元,保证金:25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特别提醒: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拍卖不动产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上述标的物符合不予清场移交第10条第(3)项的情形:案件情况特殊,实际清场客观困难,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协商一致要求不清场拍卖,且不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申请人已书面同意该标的以不清场移交方式进行网络拍卖处理,同时被执行人已以实际意思表示确认以不清场方式拍卖,故本院对拍卖标的物以不清场交付方式进行网络拍卖。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含联合竞买),应当在公开竞价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手续。
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需在公开竞价三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经本院审查核实后,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本院目前已委托《广州亿槌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同时,由此所支出的拍卖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四、协助服务:
(一)咨询、看样服务:
由《广州亿槌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集中看样服务。
1、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联系方式为:马生18665064890。有意看样者,请将姓名、拍卖标的名称及联系电话编辑短信发送至上述手机号码进行预约登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节假日休息)均接受咨询)。
2、集中看样时间:2021年2月9日上午11点;需要看样,请提前电话联系/短信预约,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无预约,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
3、看样集中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城大道422号荔城花园7幢404房门口。
五、特别提示(瑕疵说明):
1、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2、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标的物实物与询价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若房屋实测面积与查册面积不相符,以实际测量面积为主)。
因拍卖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如拍卖标的物存在被人占用或有人居住使用情况,竞买人买受上述拍卖标的后,不得擅自对居住人停水、停电或其他影响居住人基本生活条件的行为,买受人应另寻法律途径解决。
5、上述拍卖标的物存在抵押登记记录。详细信息见产权查册表;本院无上述拍卖标的物钥匙。上述标的物存在有人居住的可能。上述标的物拖欠费用不详。本案经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同意,本次拍卖以不清场交付方式进行,被执行人及占有人继续占有使用的期间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确定为6个月,自确认拍卖效力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算。在占有使用期限届满前,买受人不得提起物权保护诉讼请求腾退,期间届满后占有人仍继续占有使用的,买受人自收到确认拍卖效力执行裁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后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物权保护诉讼请求腾退。具体详情以标的现状情况为准,竞买人须自行前往了解核实。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买受人缴纳全部拍卖款项后,法院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上述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七、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3月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逾期缴纳,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户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增城支行;本案到款帐号:3110910035334466665)。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0)粤0118执2218号。
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网拍业务咨询电话:13924007270
联系地址: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二○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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